黑灰产调查:父女俩操作21个账户,内幕交易净赚9个亿,如今被没罚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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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证监会披露一则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的股票内幕交易案,再创A股涉及单只股票的行政罚单纪录!
据证监会官网,汪耀元、汪琤琤父女俩通过内幕交易,操作21个账户大买10亿余元股票。
内幕交易的股票是健康元(600380.SH),涉案期间为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1日,而后健康元发布股份转让的重要信息,引发股价连续涨停。
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依法对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近日,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
经查,在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鸿信行有限公司减持及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汪耀元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与汪琤琤共同控制多个账户并投入巨额资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构成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联络、接触型内幕交易行政违法案件,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法应予惩处。
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底,健康元的实际控制人朱某国准备减持鸿信行有限公司(系健康元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鸿信行)持有的健康元股份,并让健康元公司董秘邱某丰咨询减持的有关政策和方式。
2015年2月中上旬,欧某平向朱某国表示愿意帮他减持健康元股票。
考虑到腾讯公司的影响力,朱某国于2015年2、3月份向马某腾提出希望腾讯公司入股健康元,马某腾同意以其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忙受让部分健康元股票。期间欧某平亦和马某腾沟通过帮朱某国减持一事。
3月14日下午,朱某国和欧某平在香港见面时沟通了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票事宜,会谈过程中朱某国发微信向邱某丰咨询鸿信行减持后资金汇往香港的问题。
3月24日晚,朱某国、欧某平、马某腾在香港聚会时,就欧某平、马某腾参与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份一事达成一致,马某腾委托欧某平具体操作。
此后直到4月1日,欧某平与朱某国商定了整个鸿信行减持的框架方案,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转让方式等。
4月1日下午3时,朱某国微信通知邱某丰,鸿信行确定减持健康元股票。经申请,健康元公司股票自4月2日起停牌。
2015年4月4日,健康元发布《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等事宜意向的公告》,披露了鸿信行转让所持有的健康元股份及鸿信行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鸿信行公司全部已发行权益的意向。
转让完成后,欧某平、马某腾通过鸿信行间接持有健康元7439万股股份,占健康元总股本的4.81%。
证监会认为,鸿信行在股权转让前持有健康元16.46%的股份,上述鸿信行减持及股权转让信息在公告前为内幕信息。
此外,前述信息中的马某腾通过受让鸿信行股份间接入股健康元事项,在公告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对健康元股价的影响印证了该信息的重大性。
综合上述情况,本案内幕信息即鸿信行减持及股权转让信息形成的时间不晚于2015年3月14日,公开于4月4日。
朱某国、欧某平、马某腾等作为相关当事人,参与了减持事项的动议、策划,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消息公告出来后,健康元股价出现连续涨停走势。
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汪耀元、汪琤琤系父女关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耀元、汪琤琤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大量买入“健康元”股票。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涉案账户从2015年3月16日开始大量买入“健康元”,截至4月1日共计买入8863万股,买入金额10.08亿元,卖出1381万股,卖出金额1.85亿元,期间净买入7481万股,净买入金额8.24亿元。经计算,涉案账户在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健康元”的盈利为9.06亿元。
据悉,除“汪琤琤”、“谢某康”账户外,其他涉案账户均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首次买入“健康元”,且买入金额巨大,同时普遍存在卖出其他股票集中交易“健康元”的情形,买入意愿十分强烈,并随着内幕信息确定性的增强进一步放大交易量。
根据汪耀元和汪琤琤笔录,买入“健康元”是根据其自己的决策。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之前,汪琤琤即已使用谢某康及其本人账户购买过“健康元”。
到了2015年3月,健康元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准备授予员工股权激励,汪琤琤认为该信息是很强的利好。3月25日,上证报和中证报同时推荐健康元,认为健康元会有环保法的利好,之后汪琤琤即持续加仓。
值得注意的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耀元与欧某平通话5次,具体日期为2015年3月14日、15日、17日、21日、25日。
2015年3月14日下午,朱某国与欧某平在香港商议鸿信行减持事宜时,汪耀元也在香港并与欧某平有通话。
3月24日晚,朱某国、欧某平和马某腾在香港参加众安保险融资成功酒会,并就鸿信行减持事宜达成一致时,汪耀元也应邀参加酒会,并见了朱某国、欧某平和马某腾等人。
因此,证监会认为,汪耀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欧某平、朱某国存在联络、接触,并与其女儿汪琤琤共同控制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在2015年3月16日至4月1日期间大量交易健康元股票,金额巨大,买入意愿十分强烈,其买入“健康元”时间与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汪耀元、汪琤琤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决定:没收汪耀元、汪琤琤违法所得9.06亿元,并处以27.19亿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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