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产调查:非法吸收资金187亿,“蛙宝”案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10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文、高宇星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文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高宇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千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被告人高宇星、孙文等人商议成立了江苏维纳达公司非法集资,高宇星让孙文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技术和日常管理,高宇星支付公司初期运营费用。
公司成立后,被告人孙文招聘徐沛、余磊(均另案处理)等技术人员,设计“蛙宝网”等互联网平台,在网上宣称以玩游戏可获月收益率1.5%-5%左右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隐瞒集资款主要用于以新还旧等具体用途、夸大对外投资途径与盈利状况等,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在线上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2016年5月后,被告人高宇星拒不与被告人孙文联系,孙文为维持公司运转,除将少数集资款用于经营、投资外,继续通过“蛙宝网”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并定期举办“签到收益翻倍赚”等活动,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持续进行非法集资。
经审计,至2018年1月3日共向28694人非法吸收资金超187亿元,共有11841人共计25亿元本金未兑付。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江苏维纳达公司等多个账户,查封若干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文、高宇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孙文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本案财产刑执行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蛙宝网是一个与用户共赢的游戏推广平台,基本玩法是用户缴纳保证金,然后体验蛙宝网提供的广告,参与游戏任务,完成后领取奖励,保证金退还。如果违规的话,保证金要扣掉。这是典型的互联网集资项目。
蛙宝网提供的奖励是一种虚拟货币——纳币,其与现金兑换比例为1:1,即1元=1纳币。纳币可在蛙宝网充值获取,通过申领游戏任务获得游戏推广利润。
早在2015年,就有分析指出,蛙宝网支付佣金收益存在风险:蛙宝网在业务方面没有可供支付收益的稳定资金来源,蛙宝网名义上是专注于游戏方面的广告体验,但是游戏这方面并没有广告客户,而且随机性很强。
钱宝网和蛙宝网的经营模式高度类似,都是“注册、充值、领任务、获取收益”的模式。投资者在网站上注册后,在里面充值钱,充值后就可以在网站上领取任务,比如玩游戏,完成任务就可以获取相应的收益。充值越多,里面的任务越大,收益也越高。
蛙宝网规定,投资者充值资金后,1元钱等值于平台上的1纳币。蛙宝网首页显示,30天期限内,缴纳押金1000纳币、10000纳币、100000纳币,对应任务收益分别是17纳币、170纳币、1700纳币;也就是说,缴纳10万元押金,30天后,能获得1700元的收益。
除了领任务的收益外,签到也有收益。总资产≤3万纳币,签到获得奖励基数为0.0433%,总资产≥120万纳币,获得奖励基数为0.124%。张如玉计算,如果充值10万元,领取了期限30天的任务,任务收益为1700元,签到收益为1299元,30天总收益3000元,综合年化高达36%。
但是,收益也不是这么好拿的,“在任务期限之内,钱不会回到余额,也无法提现,资金冻结期原来是半年,现在大部分是一个月或两个月。如果不想提现就可以继续领任务,最低的任务需要充值100元才能领取。充值的金额和锁定期限、完成任务得到的盈利有关。”
其实蛙宝网和钱宝网的模式都是注册后充值,然后做任务获取预期收益。这个模式有两个特点:
1、需要缴纳保证金,并且充值的钱越多预期收益也越高。
2、平台没有具体业务来支撑运营,只能靠新资金不断流入。
其实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个庞氏骗局,采用新钱还旧债,哪天资金链断裂就会崩盘。
蛙宝网案件时间线
2017年12月27日,有投资者爆料称,蛙宝网出现提现困难的问题。
2017年12月30日,蛙宝网发布公告称,平台决定清盘返还投资者本金,并于2018年1月2日开始执行返还计划。
2018年1月2日,蛙宝网并没有实际行动,事件愈演愈烈。
2018年1月6日,蛙宝网的网站无法打开、APP无法登陆、服务器离线。
2018年1月12日,有蛙宝网的会员代表向公安机关了解到,蛙宝网正式开始立案侦查。
2018年4月,有知情人士发帖称,蛙宝网案件将于4月底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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