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国家要严查“阴阳合同”、“偷税逃税”!
刚刚,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也暴露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推高影视节目制作成本,影响影视创作整体品质,破坏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而且滋长拜金主义倾向,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
《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通知》指出要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同时,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
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这一消息,迅速得到大家拥护!
要知道,中国曾经确实也有演员这个职业。88年《西游记》,六小龄童拍戏的酬劳是每集70到80元,扮演观音菩萨的左大玢透露她酬劳是每集57元。她还说:那时候演员都很单纯、很敬业,从不计较酬劳,也不存在耍大牌,就像把戏演好”。
同样是演戏的,在怀柔、横店门口还有很多等饭吃的底层群众演员们,她们仍然在为每天管盒饭的50-100元“片酬”而努力着,他们的盼望着可以多演几次死人,或者冬天演赤膊大汉夏天演重装兵士,这样拿的钱多一点。
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人们都在寻找精神依托,很多固化的思想糟粕都在等待打破,人们需要填充营养和价值,可而这恰恰也是中国崛起的最佳机遇,我们需要能够给国人做正确价值导向的“名人”。而恰恰社会上又非常缺少这种角色的存在,有文化、有担当、有正能量的名人太少了。
中国真的需要好作品,但演员的高片酬严重限制了好作品的诞生,因为钱都装到了明星腰包,其它环节都是能省则省。如今整个娱乐产业中,各个环节都在推动演员片酬的泡沫,这有点像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
在文艺作品日益丰富、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升、互联网新媒体如此繁荣的今天,我们曾经辉煌的主流文化,始终还没有成为主流,反而拜金主义横行,娱乐主义泛滥。
中国的崛起,一定是传统文化率先崛起。这一次我们坚决支持国家整顿影视娱乐圈,期待中国人的精神生活能回归主流,期待传统文化能重新占据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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